經營銷售部職責說明書(編制1人)
1、以公司經銷目標任務為部門年度工作目標,完成公司下達的年度經銷任務,制定部門年度經銷計劃,確定經銷方式,組織和實施經銷工作。
2、負責公司經營范圍內的礦產品經銷,礦山設備及配件、鉆探設備及配件的維修和銷售等工作。
3、積極主動與礦山企業、地勘單位、巖心鉆探施工單位聯系,開展礦山設備及配件的購銷、鉆探設備及配件的維修和銷售,逐步拓展經銷業務。
4、根據市場變化及時調整銷售計劃,協調好與購銷方及隊有關部門的關系,確保經銷各環節順暢。
5、負責與有關礦山企業的礦產品購銷工作,具體負責每月與購銷雙方簽訂購、銷買賣合同,增值稅發票的開具,經銷貨款的回收等工作。對每筆業務的合同、結算單認真審核,并做好相關票據的臺賬登記。
6、完成公司及所屬各單位審計業務工作。制定公司內部審計工作規章制度,完成集團公司年度審計計劃,組織實施公司常規審計等各類審計項目。
7、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。
附件